我在網站上的文章被盜連,所以我寫信去請對方移除,
最後他寄了一封 mail 給我,全文如下:
朱先生
已將您的聯接刪除,如果造成您的不悅
在此誠懇的向您道歉 ,並不是我們觸犯了任何法律
僅在此對於未先知會您就張貼貴部落格文章的網址深表歉意
但無論我們是否商業化網站,都是為方便旅遊消費者能完成一趟美好旅程
這些連結的作用也僅如此,無意藉您的文章做宣傳
以下是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的解釋函,而我們也在網頁上重新宣告
「網網相鏈,無鏈不成網」,網路鏈結,僅是將網友送到該網頁,並未將該網頁的內容重製轉貼,或是在自己的網頁上傳輸該網頁內容,應該是網路網網相連的必然結果,並不會構成侵害著作權。著作權專責機關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亦採相同見解如下供參。
如您僅係將他人網站之網址轉貼於其網頁中,藉由網站間鏈結之方式,使一般人得透過您的網站以進入其他網站之行為,因未涉及利用他人著作的行為,故不會造成對他人著作財產權之侵害。(經濟部智慧財產局92年08月12日電子郵件920812d函釋)
神州遊龍敬上
現在的疑問來了,他明明是商業網站,連結了我的文章做為介紹或是推廣或是背書,
要不然連結我的文章要幹麼?怎麼會未涉及利用他人著作的行為???
搞了半天是我太小氣?文章有人願意連結就該心滿意足???
到底該怎麼辦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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